中新经纬7月8日电 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下称《测试实施细则》)。关于考试报名条件,《测试实施细则》明确了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已开具录用通知的行业机构报名参加测试。《测试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测试实施细则》规定,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包括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其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含证券投资顾问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证券分析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保荐代表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分为一般**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
《测试实施细则》明确,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三项条件。
——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三十六个月以上工作经历;或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证券行业机构已开具录用通知的大学本(专)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本专科在校生已经不再具有报名资格,应届生且拿到券商等录用通知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硕士在校生仍可报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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